2008年7月19日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各位上午好!下面我介绍一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议事规则及工作机构设置。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8〕2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部门优势,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组织实施好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们拟定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办公室的组成及工作任务,以此督促检查经济普查工作的落实,促进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
一、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职责、组成、议事内容和会议程序
(一)主要职责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北京市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成立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吉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明、市统计局局长崔述强、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总队长潘璠、市发改委主任张工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肖培同志担任,市相关委办局、人民银行北京营业部以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管理局和武警北京市总队等42个单位的领导组成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见附件1)。此名单按照有关成立临时单位的规定,尚在市编办审批中。
(三)议事内容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议事形式为召开领导小组会,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指示,通报重要事项,审议重大事宜,部署有关工作以及须由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内容。
普查准备阶段主要议事内容:研究决定《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明确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研究各级普查机构建立、经费落实,以及普查人员选聘、普查宣传工作等。
普查登记阶段议事内容:主要研究普查人员力量调配、各级职能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问题。领导小组对各区县指导、检查工作事宜。
普查数据处理与上报阶段议事内容:主要研究普查数据的核对认定、质量抽查与评估工作。
数据发布、资料开发与总结表彰阶段议事内容:主要研究资料开发的内容,审定普查公报,研究总结表彰工作及普查名录资源整合与共享制度。
(四)会议程序
会前准备。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应事先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情况,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上会材料,提前3个工作日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和参会人员准备意见。
提前通知。会议通知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参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以其他形式通知。
缺席告知。一般情况下,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不得缺席会议。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会议,应指派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并将会议结果转达到普查领导小组成员本人。
充分讨论,做出决定。参加会议的各成员单位应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对普查进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展开讨论、做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二、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和组成
(一)工作职责
按照市政府文件的要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承担经济普查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崔述强兼任,市统计局副局长顾兖州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邢志宏、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海平、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文杰、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健、市地税局副局长任军、市编办副主任刘国玲、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新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姚娉、市统计局总统计师侯小维、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孙玉山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办公室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与协调,根据全市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应由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
办公室下设10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宣传组、方案设计组、单位名录组、专业组、数据处理组、资料开发应用组、督查督办组、执法检查组和后勤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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