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清查是做好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及个体经营户登记方案》的通知(京统发〔2008〕1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在北京奥运会召开的大背景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现清查辖区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数量、规模、经营活动类别及联系方式;界定经济普查各类调查对象的目的,为做好今后的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第一阶段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所有清查单位的组织均实行两级管理,即统计所进行直管,各专业组进行监管。
海淀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下设方案组,负责清查各阶段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包括:组织方案的制定,清查底册的整理、工作布置、工作验收、评估报告的撰写、数据打包上报、事后质量抽查等项工作。
普查办公室下设各专业组负责对分管专业(行业)清查表的监管工作,具体包括:清查表的审核,行业、规模划分情况确认,数据质量评估等项工作。其中海淀园信息统计中心协助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清点工作。
各统计所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全部单位清查工作的布置、入户登记、数据审核、数据录入、清查表装订、数据质量初步评估及数据上报等项工作。
三、清查原则
1.严格执行“在地清查登记”原则。即除市统计直报单位以外的反馈清查底册中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实际生产经营地(办公地)进行清查登记。
2.市普查机构统一制发“市直报单位卡”,区县及乡级普查机构对持卡单位免于清查登记。
四、清查范围
根据全市清查底册标识,结合海淀区特点,对全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进行清查登记,部分奥运任务较轻或单位数量较少地区对全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进行清查登记。
五、清查方式
主要采取普查机构电话查找、设置登记站点、楼宇内单位请物业协助及普查员上门登记等方式。
六、工作安排
鉴于2008奥运会在北京举办的特殊情况,综合考虑清查工作特点,第一阶段单位清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8年奥运会举办期间,即2008年8月1日-8月底)
8月25日前区级普查办完成清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8月25日前统计机构完成清查底册初步核实认定工作;
8月底前街道乡镇普查办完成清查底册再核实认定工作;
2.工作布置阶段(2008年9月底前)
8月2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单位清查工作布置
9月15日前完成清查程序、行业编码员培训工作
3.清查阶段(8月下旬-9月底)
8月底前完成工作布置、电话或入户清查、行业编码培训、清查报表处理程序培训、编制地址代码及行业代码、清查表录入审核修改等项工作。
9月20日前完成清查表收审、编码、录入、初步审核等直管工作
9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等监管工作
9月底前完成单位交换、数据质量评估、底册整理等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2008年北京奥运会使清查组织工作任务重,组织实施的难度加大。为确保清查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单位必须按照“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确保质量”的要求,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
各专业组、统计所要确定清查工作负责人,于8月25日前上报区普查办综合组。
(二)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工作规范
各专业组、统计所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清查工作,及时发现清查过程中的问题,对调查单位提出的问题,由有关部门提出答复意见,经区普查办审定后,以印发问题解答的形式统一进行书面答复;对于特殊情况应逐级请示,由市、区普查机构统一进行解答,确保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在清查工作开始后,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把控工作质量。
(三)加强数据质量控制
各级普查机构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目标,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布置、数据收审、质量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抓好授课准备、组织落实、考核测试等工作,切实组织好各级工作布置会,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