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统计所圆满完成2010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10年09月02日
日前,第八统计所圆满完成2010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共完成40家单位执法检查工作,其中集中执法检查5家单位,其他35家单位中,工业7家,商业7家,服务业18家,运输邮电业2家,房地产业1家。共有19家单位达到立案标准,立案率为54.3%。在所领导的领导下,八所全体人员鼓足干劲,四项措施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一、严格要求。自2010年执法检查任务下达后,所长多次提出要严格遵守市执法队和区执法队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统计所就执法检查工作多次召开各业务组座谈会,给大家提供互相交流的机会,所领导到企业考察大家的业务能力,及时就工作中的问题给大家提出建议,使大家的业务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周密计划。工作伊始,八所就秉着“按专业分工,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对全年执法检查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各专业根据自身情况在定报和抽样调查的间隙安排执法检查,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证执法检查工作稳步推进。针对服务业组执法检查单位数较多,商业组和工业组发扬团队精神,主动帮助服务业组完成部分执法检查工作,加快了整体工作进度。
三、积极沟通。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八所与执法队一直保持密切的联系,遇到问题及时请教。邀请执法队的同志到所里给大家进行执法业务培训。
四、日清日结。八所坚持做到“一日事一日毕”,当天的案卷当天整理完毕,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行事。每月按照执法队要求及时上交执法案卷,并发送相应的电子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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