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局队请进企业开展新法宣传活动 2010年04月28日
4月13日下午,海淀局队法规科、价格科共同举办培训交流会,请进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员进行新《统计法》和统计业务培训,并就统计服务工作进行了交流。
会上,区统计局成越来副局长从统计的地位、作用、大众的关注度等方面介绍了统计工作所处的社会环境,并就企业领导应重视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学习新《统计法》和统计业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等方面,与企业人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法规科科长王静简要介绍了新《统计法》7项重点内容,提出了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刘晓颖副科长就新《统计法》重点变化、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的设置、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讲解。
价格科科长李小香介绍了科室主要业务,并就局队开展的“统计服务年”工作,从服务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同企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房明同志根据报表制度要求,从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重点讲解了“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台账的填制及其注意事项,并回答了企业人员的提问。
参会企业副总经理宋志英代表公司,对海淀局队提供的这次培训交流机会表示感谢,要求单位统计人员要深入领会局队领导讲话精神,认真学法守法,钻研统计业务,圆满完成局队布置的统计任务。
局队和企业共20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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