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统计报表当成财务明细账2009年09月25日 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很多单位的统计工作都是财务部负责,填表人大多为会计兼职。形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每个行业都有财务状况表,其他部门人员不便查阅,而会计凭借对账目的了解填报报表自然是得心应手,但要注意的是,可千万别把统计报表当成财务明细账。
2009年海淀区统计局执法队对辖区内一家服务业企业进行检查。该单位负责填报统计报表的是财务部的会计,检查还没开始就表示,别的报表数据都是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财务状况表的各项指标都是她填报的,保证没有问题。但是,通过核对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社会保险费指标存在较大差错。问题并不难发现,因为社会保险费指标下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其中项。一般情况下,这几个项目数据加总就应该等于社会保险费指标。但该单位社会保险费指标数据却比这几个项目中数据的汇总数大二百余万元。原因很快就找到了,该统计人员在填报社会保险费指标时把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数据含在里面了。在统计报表中社会保险费指标是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并列的指标,并不是其中项,那为什么该单位的统计人员会把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数据含在社会保险费指标中呢?该统计人员对此进行了解释:“我单位的财务明细账中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社会保险费的其中项,在填报统计报表的时候我就习惯性的把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数据含在社会保险费指标中了。”
会计填报财务状况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统计报表的项目设置是与财务明细账有区别的,千万不要以自己平时做账的习惯填报统计报表。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提供虚假(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受到了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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