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统计信息网
网站导航
 
  物价指数:掀起你的盖头来
  服务贸易的统计法则
  什么是人口迁移?
  人口总数指的是什么?
  什么是人口统计?
  什么是能源消费统计?
  企业家信心指数
  消费者信心指数
  国民体质指数
  京房景气指数

 

 

统计调查对象中的单位在统计资料报送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009年07月30日
 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资料报送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虚报、瞒报统计资料,即统计调查对象高于或者低于实际数据报送统计资料;二是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即统计调查对象通过伪造、篡改的手段致使统计资料失实并报送不实统计资料。如果统计调查对象中的单位有上述违法违纪行为的,则属于《处分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伪造、篡改和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从其危害后果来看,都会导致统计数据失实,影响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在实践中应当注意区分: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认定强调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是通过伪造或者篡改的手段而导致统计数据失实的,则其行为应当认定为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认定强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即行为人未通过伪造或者篡改的手段,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包括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统计数据失实的,则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在依法查处统计数据失实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时,要针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情况,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具体分析,以正确地判定行为人的行为究竟是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还是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根据《处分规定》第七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中的单位发生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情节较重的,对属于《处分规定》第二条所列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访问计数:7744144
平均每天3105人次访问
Copyright© 2012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0215226号
主办单位:海淀区统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   电话:88487161   邮编:10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