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首例统计行政上诉案增城市统计局胜诉(转载)2009年04月29日 广州市首例统计行政上诉案——增城市英豪摩托车有限公司诉增城市统计局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增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增城市统计局胜诉而告终。
2003年9月26日,增城市统计执法检查组对增城市英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工业执法检查。因该公司未按规定提供被检查资料,致使检查无法如期进行,增城市统计局遂于2003年11月17日向该公司发出了《统计检查查询书》。但该公司以“税务部门调用公司2002年度会计资料”为借口,逾期不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拒绝提供2003年1—6月与检查有关的财务资料和统计原始记录,阻碍统计执法检查进行。鉴于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拒报统计资料行为,增城市统计局对其作出处以行政处罚35000元的罚款决定。该公司不服,于2004年3月31日向增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增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增城市统计局是该市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英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使法定的职权,其统计行政检查的主体和权限合法。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英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在收到增城市统计局发出的《统计检查查询书》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增城市统计局提供2003年上半年相关的统计资料和予以答复,其不按期据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拒不提供统计检查资料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实属违法。且该公司提出的因增城市国税局调取了公司2002年度帐簿资料夹带有2003年资料,而使其无法提供2003年上半年统计检查所需资料给市统计局的说法,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予以证实,其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增城市统计局作出的《违反统计法规行为处罚决定通知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增城市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29日作出判决,维持增城市统计局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对此判决结果不服,又于今年5月14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两级法院的审理判决表明,增城市统计局对英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是正确和合法的。至此,广州市首例统计行政上诉案,最终以增城市统计局胜诉结束。目前,增城市统计局正向增城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增城市英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执行《处罚决定》。
此案历时半年之久,虽已审理结束,但却是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依法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统计资料是法定义务。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处罚。《统计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这是《统计法》赋予统计调查对象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不得违反,否则,必将受到统计法律法规的追究和惩罚。增城市英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在收到增城市统计局发出的《统计检查查询书》之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回复,还以税务部门调走2002年度帐簿资料为借口,拒绝提供2003年1—6月份与统计执法检查有关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原始凭证,严重阻碍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统计检查查询书》已明确告知被检查单位应当按期据实答复,拒绝答复的以拒报论处。英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明知故犯,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追究和惩罚。
二是统计行政诉讼的实践,要求统计执法必须做到依法、规范、主体程序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本要求。统计局是统计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办事。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中,既要大胆执法,更要规范执法,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只有这样案件材料才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增城市统计局在与英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中之所以能胜诉,最重要的是他们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查案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了有理、有据和公正、公开的原则,使统计违法者得到依法追究,保障了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统计法律的严肃性。
三是要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应对依法维护统计行政行为。依法提起统计行政诉讼是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统计行政诉讼,统计行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做好应诉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据理进行答辩,努力用法律和事实依据证明统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增城市统计局在完全没有先例和缺乏经验的情况下,高度重视此宗行政诉讼案,积极应对。他们在收到被处罚单位的起诉和上诉状后,及时报告上级统计部门和当地政府法制办,主动请教应诉对策。专门组织了应诉小组,指定应诉负责人和答辩人,答辩人全面认真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熟悉案情来龙去脉,认真审阅起诉状,分析研究应诉重点,收集整理全部证据材料,认真撰写答辩状。在庭审中,沉着应诉,依法准确陈述,有理、有据、有节地进行答辩,从而为法院庭审、调查辩论和判决提供了准确、有力的依据,最终得到了县、市二级法院的认可,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处罚决定,有效地维护了增城市统计局对增城市英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的统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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