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行农村统计制度改革的思考2007年02月07日 摘 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统计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农村统计制度中的各种指标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新农村建设情况,特别是对北京市海淀区周边农村发展而言。改革现有农村统计工作,添加统计指标或修改现行农村统计制度,客观地反映新农村建设情况,并为新农村建设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是当务之急。笔者在分析北京市海淀区农村统计工作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对海淀区现行沿用的农村统计制度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调整,结合海淀区区情建立了一套新的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新农村建设评价监测指标体系,以客观反映海淀区新农村建设进程。
正文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性问题,直接影响着全面小康的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从实际出发,在充分了解农民意愿、需求的基础上,推进各方面的建设工作。
统计系统作为领导宏观决策的主要依据部门,有责任保证统计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掌握全方位的统计信息,为政府新农村建设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涉及农村各个方面的数据信息。当前,农村统计工作存在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专业水平不高、统计调查多乱等突出问题,给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决策和农民增收政策的实施与调整带来了不少困惑;另一方面,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后,随着乡镇统计机构的撤销与人员编制、日常的统计工作的归并,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统计管理、协调上的困难,无法规范乡镇内部统计,造成统计管理真空。农村统计试点工作表明涉及乡镇内部系列报表的统计,仍然离不开乡镇政府的组织、协调与领导。此外,原有农村调查制度多年来一直延用,虽然根据北京农村的具体情况和农村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但是对于海淀区这种发达地区而言现行农村调查制度和指标仍不够全面,难以反映海淀区新农村建设的真实情况。改革现行农村统计工作,理顺统计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海淀区农村统计改革试点工作中,对现行沿用的农村统计制度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调整。为更好地为政府制定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全面、详实的数据支持和决策支持,需要对农村统计工作改革进行深刻地思考。
一、现行农村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原有统计制度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为区域服务能力不强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影响下,农村经济向多元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社会发展进步显著。现行农村统计制度方法已经无法全面反映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方向,特别是对于像海淀区这类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周边的农村的新农村建设情况而言,已经无法满足各级领导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决策需要。例如:原有郊区统计调查制度侧重于对农业生产的统计,相关指标过于细化,如蔬菜细列出菠菜、芹菜、大白菜等品种的种植面积产量等等。关于农产品产值产量的指标有500个之多,有些指标根本无法找出处,更谈不上准确。而关于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和谐社会构建两个领域的指标却很少。
海淀新农村建设的着眼点是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切实提高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如何切实反映海淀区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如何反映区委区政府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的各项政策的实施效果,是海淀区农村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中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2. 原有统计方法不完善,统计渠道不畅,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原有农村统计调查方法不完善,影响数据质量,特别是农村住户调查,例如:海淀区全区共有农户76976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量仅为130户,占全区农业户的比重不足0.2%,调查结果对各乡镇不具代表性,无法真实反映海淀区各乡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现状和发展情况。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多元化,基层统计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基层统计体制的不健全使统计工作存在着多家统计、重复统计、各自为政的局面,各部门在涉及农业统计时,报表种类繁多,指标相互交叉、包含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统计出的数据给领导决策和统计人员带来很多困惑。据了解现有区县农委、农经站、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给乡镇布置的统计报表中有很多指标与统计局给乡镇布置的统计报表中的指标有交叉重复。在部门统计系统还不完善、指标体系不统一的情况下,要让基层统计人员去完成越来越细的统计工作,是很困难的;指标越细越难统计,更难保证统计指标的准确性。
此外海淀区作为统计系统统计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撤科建所”后乡镇统计机构被撤销,相应的人员编制划归统计局,日常的统计工作也随之划归统计局,但在试点工作运行中,涉及农村乡镇内部系列报表的统计,仍然离不开乡镇政府的组织、协调与领导。实际工作中出现了统计管理、协调上的困难,无法规范乡镇内部统计。同时涉及乡镇内部系列报表的统计,按制度规定必须在乡镇政府认可后,加盖公章才能上报。但是乡镇统计机构撤销后,乡镇政府找不到任何一位领导承担加盖公章的责任,造成统计管理真空,严重影响了农村统计数据的质量。
3. 统计机构不健全,人员业务素质偏低,影响数据的质量
在农村基础统计机构建设方面,因受管理体制、统计认识、重视程度等多方面的影响,绝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统计机构不健全、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问题,乡镇统计工作的开展缺乏基层政府的有效配合。如统计体制改革前,海淀区乡镇统计机构不健全,在85个行政村中多年来没有一名专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身兼数职的情况非常普遍。日渐繁重的日常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与统计人员缺乏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的限制,在每年的统计业务培训中对乡镇统计人员集中系统培训的次数十分有限,对村统计人员也只能由乡镇财政统计科进行培训。由于农村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代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文化水平各不相同,加上村统计人员更换的又比较频繁,统计的时效性,统计报表的质量难以保障。
二、农村统计制度改革的设想
针对上述问题,围绕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海淀区的试点工作,对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改革和统计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些设想。
1. 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改革的设想
当前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改革需要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1)以全国农业普查表、省市农业普查表及有关的郊区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2)综合修改各种报表,适当简化农业生产统计指标、增加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3)新的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切实可行,并满足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需要;(4)统计数据采集完备、分工明确。
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在于:建立能够切实反映新时期农民生活水平的农村居民调查制度;完善原有郊区统计制度使之能够反映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城镇化进程以及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等情况;构建新农村建设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对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和解决。
2. 农村统计体制改革的设想
随着乡镇统计机构的撤销与人员编制、日常的统计工作的归并,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统计管理、协调上的困难,无法规范乡镇内部统计,造成统计管理真空。为理顺统计数据搜集、上报的渠道,规范部门统计工作,需要成立由相关街道、乡镇联系统计领导、主管居民科领导及地区统计所长组成地区统计协调委员会,并且需要进一步明确协调委员会相关人员在新管理体制下的工作职责。农村统计试点工作表明涉及乡镇内部系列报表的统计,仍然离不开乡镇政府的组织、协调与领导。
农村统计工作的协调除了涉及统计部门与各街道、乡镇内部的沟通还存在统计部门与农林委、农经站的沟通与合作。因此农村统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必须要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农村日常统计工作方面,需要根据新农村建设要求与区领导需求,设计一套完整地、科学地、涵盖三农问题各个方面的报表指标体系,把体系中涉及第一产业的所有报表交给农经站管理,第一产业型企业以外的乡镇、村属企业报表交给农林委管理,其余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发展状况、农民生活状况的报表由统计局管理,最后三个部门的报表数据由统计局进行汇总、整理、分析,为政府制定涉农政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三、北京市海淀区农村统计制度改革的实践 1. 北京市海淀区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改革 多年来,海淀区一直延用国家及北京市原有农村调查制度。尽管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北京农村的社会发展情况,对具体调查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但对海淀区这种发达地区周边的农村建设而言,现行农村调查制度和指标不能够全面反映海淀区新农村建设的情况。为此,在海淀区展开试点工作时,对原有的农村统计调查制度作了综合的修改,删减了部分过细的农业生产指标和部分取得相对困难、数据质量难以保障的指标,适当加入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情况的各类指标。新的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有以下四大特点: 1)切实修订了农村居民调查制度,有效保证数据的代表性 主要通过增加原有农村居民住户调查的样本量(调整后的1%抽样数808户),提高农村居民调查数据对海淀区整体的代表性;并且,通过其他同类型的住户调查来校正检验农村住户调查所取得数据的代表性(通过新农村建设情况监测指标体系中相关指标从总量上校验住户调查数据)。改革农村住户调查的获取方式,将农村住户所记账本直接上报到区统计局农调队,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数据真实性。同时,为了评价和反映各乡镇的农村居民生活情况,新的调查制度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案使调查数据能反映各乡镇、村的农民生活现状。 2)综合完善了原有郊区统计报表制度,客观评价乡镇城市化进程 在充分考虑到海淀区农业经济发展、乡镇城市化发展评价需要的基础上,综合完善原有郊区统计报表制度(郊区统计报表制度和农村住户调查制度),加入反映农村地区城市化进程的各类经济、社会指标。在指标增删过程中,采取弱化农业经济,强调农村社会发展、农民生活保障等指标。甚至将部分新增指标的调查对象延伸到了自然村,打破了原来农村郊区报表制度延伸到行政村的原则。当然在某些具体指标取得上,还需要商榷有效实施办法。 3)初步建立了新农村建设统计快速反应调查机制,及时反映新农村建设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在原有农村日常统计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新郊区新农村建设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初步建立了统计快速反应调查机制。围绕低收入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新增就业、农民社会保障、自然村归并、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重点城镇建设等内容进行抽样调查,以入户调查的方式得到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生产、生活的第一手材料,而且特别要突出关于农民教育、卫生、文化建设等社会发展方面的统计。 4)有效构建了新农村建设评价监测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海淀区各乡镇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有效的统计支持。在试点过程中,根据修改、调整后的农村统计报表搜集到的数据,以及抽样调查得到的数据,围绕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方向和主要任务,有效构建了新农村建设评价监测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设计立足于海淀区农村的实际发展情况,结合我国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发展基本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二十字方针,从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精神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与基础设施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五个方面,监测和综合评价海淀区七个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情况,力图反映海淀区各乡镇建设新农村基本情况,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推进海淀区新农村建设进程。 2. 北京市海淀区农村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后,海淀区各乡镇、街道的统计机构被撤销,相应的人员编制及日常统计工作随之划归区统计局,即所谓的“撤科建所”。“撤科建所”后统计工作试点表明,涉及乡镇内部系列报表的统计仍然离不开乡镇政府的组织、协调与领导。否则,在实际农村统计工作中容易出现统计管理、协调上的困难,无法规范乡镇内部统计。为此,在北京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下,海淀区积极筹划成立由区统计局各统计所所长、相关街道、乡镇联系统计领导、主管居民科领导组成的地区统计协调委员会,并且明确协调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试点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具体职责分工设计如下: 1)地区街道、乡镇协调委员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本区域内的大型普查、社会性调查及涉及乡镇内部系列日常统计工作;负责对以上数据质量的把关工作,负责对地区统计员的领导及管理工作。
2)地区统计所委员职责:负责定期召集协调委员成员召开会议;负责向协调委员会其他成员传达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统计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及领导的指示精神;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委员会其他成员按照普查、调查方案要求完成各项普查、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及协调工作;负责各项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
3)村级统计负责人的职责:行政村级统计员负责村地域范围内农业生产及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负责统计原始数据台帐的记录工作;负责基层统计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村耕地面积丈量及绘图工作;负责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账本的发放、收集、审核和指导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村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或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此外还要严格规定,涉及乡镇内部系列报表的统计必须在乡镇政府认可后,加盖公章才能上报,并分别采取两种不同模式呈报:1)涉及乡镇内部系列报表:样本单位 乡镇 统计局农调队;2)农村住户调查及独立法人单位的统计报表:样本单位 统计局农调队。明确农村统计报表呈报模式,将大大改善统计管理、协调上的困难,理顺统计数据搜集、上报的渠道,确保农村统计数据的数据质量。
新报表的具体分工可以设计如下:1)统计局(统计所)负责:区域内第一产业型企业以外的非乡镇、村属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济统计工作;乡镇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工作;农民生活状况的统计工作。2)农经站负责:区域内第一产业的经济统计工作。3)农林委负责:区域内第一产业型企业以外的乡镇、村属企业的统计工作。4)乡镇内部统计负责:本乡镇所属特色农业生产、品牌农业生产的统计,例如果树、区域性蔬菜、粮食等相关方面的统计。
对农业普查、大型调查工作方面而言,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可以设计如下:
1)农林委负责:全区农业普查、大型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2)统计局(统计所)负责:普查、调查的业务指导工作,报表的收审、汇总与上报工作。3)农经站负责:农业企业的组织、协调与宣传工作,做好农业各方面指标的把关工作。4)乡镇负责:配合上级各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内普查、调查的各项工作。5)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普查、调查要求各负其责。
规范统计局(统计所)、农林委、农经站、乡镇等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分工合作、有效沟通将大大改善农村统计数据“数出多门”,由于各部门指标解释不同造成同一指标多个数据的现象,同时也可以减轻乡镇企业和村委会的上报工作负担,有助于统计人员专心采集数据,保证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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